職稱轉評和職稱晉升的區別:職稱評審是指已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并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而職稱轉評是由于工作的原因,需要從一個系列,轉評另外一個系列同等級的職稱,就是轉評職稱。工作中其實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換了工作單位之前的職稱可能就不被認可了,需要根據新單位的要求再評。
職稱轉評的條件是:
1、因工作調動或崗位變動,需轉換同級別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專業)的人員,必須取得全區范圍內有效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與所轉換系列的學術學識基礎理論相同或相近。
2、在現轉換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勝任本崗位工作,按規定程序提交學歷、外語、繼續教育、計算機證書、論文和業績成果提交相關系列評委會驗收確認。
3、對跨系列(專業)基礎理論不同的,須按評審條件重新參加評審。經評委會驗收確認和評審通過的人員,下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文件和換發證書。
4、轉換系列后從事相同和相近專業工作,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其任職資格年限可合并計算。轉換系列前后經合并計算達到所轉系列規定的任職年限后,副高申報正高延長兩年,中級申報副高延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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