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職輔導員按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分為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其中助教為初級職務,講師為中級職務,副教授、教授為高級職務。這里所說的輔導員最初是助教,可以帶職業生涯規劃,大學生思政之類的,然后可以慢慢評講師。也是有人問,那么輔導員幾年可以評講師呢?

具體輔導員幾年可以評講師,要根據作者的學歷來看。如具有學士學位,取得助教資格并受聘助教職務4年以上。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教資格并受聘助教職務3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后,取得助教資格并受聘助教職務2年左右。從以上可以看出,其學歷越高則所需要的年限就越短,而若是博士生畢業則可以直接成為講師。但具體輔導員評講師的年限要求要以作者所在單位的要求來。
如果作者在學歷方面不符合其評職要求的,也可以破格晉升講師職務,需要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三項,以下供大家參考:
1、學校教育、教學業務骨干、能勝任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連續兩年優秀、或近五年內累計三年優秀(當年必須優秀);
2、獲市級以上優秀教師、優秀青年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壇新秀、省春蠶獎、市新苗獎、縣以上拔尖人才,地市以上勞模等榮譽稱號者;
3、論文在省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或收入論文集并獲獎、或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過兩篇以上者,或編寫過一門中專以上程度的本專業教材的;
4、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獲省部級四等獎、市地級三等獎、縣(市、區)一等獎及以上的主要貢獻者。或所教班級和指導的團體在省級(含省教委組織)競賽中獲一、二等獎,或輔導的學生累計有二人以上獲省一、二等獎;
5、大專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十周年以上或中專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十五周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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