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副教授職稱屬于副高職稱。副教授是高等學校教師職務名稱,僅低于教授。其職責、任職條件、聘任辦法等,各國、各校規定不一。所以下面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高職副教授職稱評定的條件,僅供大家參考。

高職副教授職稱的評定,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一、學歷和資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擔任講師職務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得雙學士學位),擔任講師職務滿5年;
3、1993年前具有本科學歷(含大學普通班畢業生)或學士學位,并且其間從事高校教學的教師,取得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學位進修班省級結業證書,擔任講師職務滿6年;
4、取得本科學歷滿10年,并取得其他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具備下列業務條件:
1、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或符合規定的免試條件;
2、結合本專業教學、科研、技術工作的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并達到規定的要求;
3、系統講授2門以上課程,專業課教師其中1門應是實訓或實驗等實踐性的課程,并按教學計劃安排,組織指導實習、社會調查、畢業論文、畢業設計;
4、專業課教師累計有半年以上在工廠、企業或實習(實訓)基礎的工作實踐(如實習、實操、實訓、設計、調查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技能等級證或技能操作達到高級式水平。公共課、基礎課教師工作實踐或社會調查時間不少于兩個月;
5、指導青年教師教學或科研工作。
三、業績成果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超額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效果好,有2次以上學年度教學質量評估被校評為優秀,并獲得校級教學、科研獎勵1項(第一完成人);
2、教學研究有較高的造詣,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或教書育人先進個人獎;
3、獲得市(廳)級科技進步獎、社會科學獎或其他專業獎項二等獎以上(前5名),或獲得市(廳)級上述獎項三等獎(前2名);
4、完成1項以上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或在社會咨詢方面有較大的影響,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生產管理和經營活動,提出創見性建議被采納,取得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5、培養的學生在省級以上的專業(專項)比賽中獲得三等獎以上;
6、被評為市級以上勞動模范或優秀教師。
四、論文、著作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教研、科研論文3篇以上,代表作經同行專家鑒定達到副教授學術水平;
2、正式出版4萬字以上學校著作一部或參編高職高專省級規劃教材、教學參考書撰寫4萬字或提交高水平的藝術作品2件(在專業刊物公開發表或參加省級以上展覽會并獲得三等獎以上),并公開發表論文1篇以上,代表作經同行專家鑒定達到副教授學術水平;
3、通過處理重要技術問題或解決疑難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大價值的專項技術分析或重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2篇以上(以市級以上部門鑒定或被采納實施),并公開發表論文或出版著作、教材(本人承擔2萬字以上)1篇(部)以上;
4、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其他專利2項或省級成果2項,并公開發表論文或出版著作(教材)1篇(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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