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作者的位置也是非常重要的,它往往指課題的總負責人,承擔課題的經費、設計、文章的書寫和把關。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聯系人。最重要的是,擔負著文章可靠性的責任。負責與編輯部的一切通信聯系和接受讀者的咨詢等。那么通訊作者可以評職稱有用嗎?

我們都知道,論文的署名是根據作者對文章貢獻大小排序的,可分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通訊作者等,通常國內很多評職文件中明確要求必須以第一作者的身份發表文章。但通訊作者可以和第一作者是同一個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所以說,通訊作者與第一作者地位等同,同樣重要。作者可以了解核心期刊最多幾個通訊作者。
這也就說明,在評職稱時,要具體看評職文件上的要求,如果單位認可通訊作者,那么以通訊作者的身份發表的文章當然就是有效的 ;但如果單位評職稱只認可第一作者,不認可通訊作者的話,那么作者以通訊作者發表的文章就無效了。因此,通訊作者在職稱評審中有沒有用,可不可以評職稱,不能夠一概而論,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當然,目前來說國內更認可的是第一作者的位置,國外更加認可的是通訊作者的位置,所以作者如果在國內期刊發表論文的話,建議選擇第一作者的位置;如果在國際期刊發表論文的話,可以選擇通訊作者的位置。現如今在國內是通訊作者的認可度也是慢慢的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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