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學報期刊稿件的格式要求
1、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學報來稿要論點新穎、論據充分可靠、論證嚴密、語言精練流暢。篇幅以6000字左右為宜,關于重大理論問題的論文篇幅可在1萬字以內。題名限20字以內。中、英文摘要需準確提煉論文主要觀點(200~300字),關鍵詞3~5個
2、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學報文中凡援引他人觀點、材料等,請在引用部分的最后用上角標標注,其出處在文末以注釋“①、②……”或參考文獻“[1]、[2]……”的形式集中標注;采用順序編碼制,以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為序連續編碼。
3、作者的署名置于論文題目下,用圓括號括注作者的工作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及郵編。
4、請提供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學位、研究方向。如果是國家教育行政學院的學員,請注明期數和班次;如果所投稿件是作者承擔的科研基金項目,請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并注明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作者簡介及基金項目均請標注在文章首頁地腳。
5、本刊所發文章均不代表編輯部的觀點,作者文責自負。請寄紙質文本與電子稿各一份,注明詳細通訊地址(含街道路名)、郵政編碼、聯系電話、E-mail地址。自投稿三個月內未接到本刊任何通知者,作者可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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