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化學學報》(月刊)創刊于196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并委托吉林大學和南開大學主辦的我國化學及其相關學科領域的綜合性學術刊物。
《高等學校化學學報》本刊以研究論文、研究快報和綜合評述等欄目集中報道廣大化學工作者在無機化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高分子化學及其相關的生物化學、材料化學和醫藥化學等學科領域所開展的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開發研究所取得的創新性的科研成果,載文學科覆蓋面廣,科技信息量大,學術水平高,刊登國家“八六三”和“九七三”計劃資助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以及其它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的文章達到90%以上,其中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發明獎以及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項目所屬的文章占有較大比例。獲獎情況:首屆及第二屆國家期刊獎;連續兩屆“百種中國杰出學術期刊”;中國期刊方陣“雙高”期刊;第三屆(2005)國家期刊獎獲獎期刊。
CA 化學文摘(美),CSCD 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含擴展版),EI 工程索引(美),JST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據庫(日),Pж(AJ) 文摘雜志(俄),SCI 科學引文索引(美),萬方收錄(中),上海圖書館館藏,北大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國家圖書館館藏,文摘與引文數據庫,文摘雜志,知網收錄(中),統計源核心期刊(中國科技論文核心期刊),維普收錄(中),
研究快報、研究簡報、研究論文、綜合評述
1.《高等學校化學學報》文章標題:一般不超過300個漢字以內,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最好并譯成英文。
2.《高等學校化學學報》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3.《高等學校化學學報》提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100-200字為宜。
4.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
5.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過1萬字,用A4紙打印,正文用5號宋體。
7.數字用法: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8.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9.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為①②③……,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注釋置于文尾,參考文獻之前。
10.參考文獻: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普通圖書[M],會議論文[C],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匯編[G],檔案[B],古籍[O],參考工具[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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